闽卫科教函〔2024〕1587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厦门大学,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及其仓山院区、第九〇七医院、第九〇九医院、第九一〇医院,陆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武警福建省总队医院,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我省拟于2024年10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二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考核考试对象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培训过程考核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进入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2—2024年结束轮转(结束轮转时间应为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规定年限的培训对象(按照所在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级别、人员类型分别发放国家级或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2022—2024年结束轮转(结束轮转时间应为2024年8月底前)、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的省内高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2022—2024年结束轮转完成培训规定年限(结束轮转时间应为2024年12月底前)、集中理论培训阶段考试和培训过程考核合格的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
二、考核考试专业
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和助理全科专业进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生,请于9月5日8:00—11日17:00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https://220.160.53.27:18004/),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进入“考试系统”模块,如实完善学员信息并上传一张近期本人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与申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照片必须一致,其余要求见报名系统),信息维护完成后在“学员报名”模块中进行报名。
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考生,请于9月5日8:00—11日17:00登录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系统(https://fjzlqk.wsglw.net),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进入“考试系统”模块,如实完善学员信息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与申请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照片必须一致,其余要求见报名系统),信息维护完成后在“学员报名”模块中进行报名。
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漏报、逾期不予补报。
(二)网上资格审核
各培训医院于9月5—12日负责本院培训基地培训对象的报名资格网上资格审核。9月5—14日,由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全科中心”)对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审核通过者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三)现场审核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生于9月13日前将需提交审核的所有材料交培训医院住培管理人员,由培训医院住培管理人员携带材料于9月14日上午到省卫健委科教处进行现场审核。(助理全科医生、已参加过上半年考核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生不需现场审核)。
2.需提交审核的有关材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生的医师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培训医院公章确认)、培训基地同意函。其中博、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2016年起外省高校毕业的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另增加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的学位证书信息,请自行打印并加盖培训医院公章,无法提供的视为科研型学位。
四、考核考试时间地点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时间10月中下旬。现场审核合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生可于10月14日起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打印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准考证。考点均设在福州,分专业安排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分场名单安排将提前一周在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上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实时关注。未按时参加考试检录的考生,视为弃考。
(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委托省全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拟于10月26—27日进行,考生可于10月19—26日登录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系统打印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安排将提前一周在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系统网上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实时关注。
五、考核考试模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按不同专业要求考查医患沟通、病历(报告)书写、病例分析、临床思维、技能操作等项目。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包括病例分析、病历书写、辅助检查判读、基本技能操作等项目。
六、成绩公布
结业考核考试单科考核结果3年(含考试当年)内有效。考生可分别通过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福建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网或培训基地培训管理职能部门查询考试结果,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
(二)结业考核的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应确保姓名、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医师资格证书编码、报名专业、手机号码等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误,可能导致报名失败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无法申领,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生应在电脑上进行网络登录报名,因考生个人报名操作失误或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导致报名不成功或信息有误者,不予补报或更改信息。
(五)根据政策规定,培训对象自培训轮转结束当年起3年内未通过(含未参加)结业考核,如再次申请结业考核,需重新参加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福建省卫健委科教处0591—87832721;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0591—83574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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